征兵工作

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预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3 作者:保卫处 点击数:

各院部、各班级:

2016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确保预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宣传到位,现就做好入伍预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预征工作机构

为切实落实学院2016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加强部门间的通力协调与配合,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学院特成立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权民

副组长:刘敏涵

成 员:王建设、杨建伟、周养利、孟繁增、吴君良、王广林、张双琦、杨晓平、张向阳、严长远、殷兴光、张俊勇、闫晓前、惠晓钟、杨文革

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周养利

成 员:徐 哲、王牛俊、陈顺利、徐 勃

二、征集对象范围

征集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在校生、当年毕业学生,征集对象以男性为主。

三、征集对象条件

1、年龄条件: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普通高校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2、体格条件: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为162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5。

四、预征报名方式

今年大学生预征报名实行大学生网上报名,学生可直接登录http://www.gfbzb.gov.cn 进行预征报名。

五、我院学生预征报名工作流程

1、参加网上预征报名: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报名预征,填写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代偿补偿学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各一式两份,于6月15日以前到学生保卫处南北区警务室和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并办理相关审查手续。

2、8月1日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3、9月前通过体检政审的学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4、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入伍之前必须拿着“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武装部盖过章的《代偿补偿学费申请表》到学院资助中心和教务处办理补偿学费手续和保留学籍手续,毕业生只办理补偿学费手续。次年3月后,学校将入伍大学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帐户或贷款银行。

六、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还享有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等帮扶政策。2016年最新优惠政策见《陕西省2016年大学生征集宣传手册》。

七、预征工作咨询

南校区:学生保卫处南校区警务室 电话84962727

北校区:学生保卫处北校区警务室 电话13991175363

国防学院校园网页:www.proativajr.com

八、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2016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列入5、6月份的重点工作中去,各分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班要在5月15日召开预征工作主题班会。(1)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男生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是国家统计兵源的方式,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兵役登记是当兵的先决条件。兵役登记并不意味着就去当兵。);并将登记结果以分院为单位于5月22日前上报学院征兵办公室;(2)向符合征集范围的学生学习宣传预征工作文件和大学生入伍预征政策,要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宣传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

3、为切实落实此项工作,各分院和各位辅导员要对本院部、本班预征报名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并适时地对学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4、5月份学生保卫处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附件:申报补偿学费注意事项。

学生保卫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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