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教育教学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代表学校行使对教育部、教育厅、学校设置的各类重大教育教学综合项目进行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对重大教育教学综合项目进行管理;
2.负责制订重大教育教学综合项目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
3.负责组织重大教育教学综合项目申报、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框架设计;
4.负责重大教育教学综合项目的调研、调度、协调、组织、督查、考核、评比和验收资料准备等工作;
5.负责对接与重大教育教学综合项目有关的上级部门和其他机构,争取政策和其他资源的支持;
6.负责筹备、组织与重大教育教学综合项目相关的会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