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及陕西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全体在册、在籍学生,包括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1.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核对本人学号、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基本信息。
2.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
3.学生在2022年5月24日12:00前通过登录教务系统网上填报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院部即日起向学生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必须核对其学籍信息,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
2.学生可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按自愿原则填报补录项目(包括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补录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3.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所有学生均应如实填报,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因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4.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5.若证件类型是“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
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029-81480038
联系人:刘晖杨亚辉
教务处学籍科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