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民政厅下发了《陕西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报》(陕民发[2015]84号),我们社区被确定为2015陕西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2015年,省民政厅在全省广泛开展了第三次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我们社区结合单位型社区的特点,首先,积极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确保社区工作平稳高效运转。其次,加大科普知识和文明行为的宣传力度,增强社区居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第三,扎实做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积极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第四,认真开展社区专项服务活动和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我们要借此东风,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建设“三个陕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