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完整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推动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经国家统计局同意,审计署印发了《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统计的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是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依法纳入审计机关监督范围的单位。统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实施的审计项目及查出问题金额、发现问题数量及整改情况、根据审计建议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务或内部纪律处分情况、向司法机关移送或报告案件线索情况等。
《制度》还就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利用等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