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及以后年份脱贫和未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
1.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以“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名单为准,省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后台。建档立卡家庭的特困学生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直接体现并纳入学生资助项目管理。
2. 对在陕西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的大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
3. 具有陕西户籍尚未脱贫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高职学生,由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4.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录取的陕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最高限额每人每学年8000元以内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限额部分,由所在高校补助。
“精准资助”助学资金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3000元。资金构成分为两部分:省财政教育助学拨款资金、高校资助专项配套资金。
二、2014、2015年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教育助学政策。
1.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应当同城乡低保户子女、财政特殊供养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因灾因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凡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应给予资助。
2.2017年10月31日以后省扶贫办新增和通过学籍系统新完成学籍注册的建档立卡家庭(包括尚未脱贫和2016年以后已脱贫且在脱贫攻坚期内)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陕西省教育脱贫精准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补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少一项,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 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应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倾斜。
三、中职建档立卡学生精准资助政策
1.具有陕西户籍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新入学中职学生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2.具有我省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3. 在中职学校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照中职国家免学费有关政策规定免除学费。
4. 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应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倾斜。